各医疗卫生单位
进一步加强继教学分补验管理,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年度继教学分合格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优和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审验工作已逐步走向常态化管理。但在近期开展的执业护士注册等有关工作中,不断有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调动,病、产假等原因要求补验既往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根据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的通知》(卫科秘〔2014〕240号)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在认真做好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审验工作的同时,全面梳理既往年度因故需要补验的人员,对于2011年至2014年期间漏验人员应在2015年底前全部补验结束,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逾期将不再补验,由此造成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鉴于我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于2014年度成立,学分年度审验工作于2014年度开始,2011年度至2013年度需要补验的人员,需要集中前往阜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补验。
凡因故未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证书》年度审验的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补验。
(一)补验对象:对于确因工作调动,病、产假等客观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当年继教学分者,允许在下一年度补充完成相应继教学分后予以补验。
(二)补验程序:补验人员应首先向其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继教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太和县继教办审批后进行补验。
(三)补验时间:除特殊情况外,所有补验对象均应在下一年度学分审验时由单位统一报送太和县继教办进行一次性补验,个人申请不予受理,单位前往县继教办补验时应提供补验人员花名册(附后)。
太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7日
附件: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补验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