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太爱卫〔2015〕1号 签发:丁思彬
关于开展全县2014年度卫生创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爱卫会成员单位、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市爱卫会和《太和县开展市级卫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太政办秘〔2014〕2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县爱卫会将于元月22日对全县申报的创建卫生单位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1、根据市爱卫会《关于印发阜阳市卫生区、卫生镇(县城)、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先进单位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阜爱卫〔2014〕1号)和太政秘〔2014〕22号文件规定的内容、方法及要求进行。
2、考核人员通过看现场和查资料,严格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由考核组负责同志签字后当场密封,待全县考核工作结束后集中报市拆封统计分数。根据考核评分情况,由市考核组集体讨论确定达标单位。
二、考核人员组成
成立县考核领导小组,县爱卫办主任张延富任组长,县爱卫办副主任徐俊侠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人员为成员,考核时对申报创建卫生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前考核组成员由县爱卫办集中培训。
考核组成员由县爱卫办、县卫生局、县市容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考核组成员不参与本单位考核。
三、表彰命名
1、被考核单位的考核情况由县爱卫办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爱卫会,市爱会对上报材料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拟表彰、命名单位,并通过爱国卫生网站、《城市周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以市爱卫会名义下发文件,并召开全市卫生创建表彰会议予以授牌。被市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表彰的2013年度“十佳美好村庄”直接命名“市级卫生村”。
2、从未被考核通过的单位中选出若干创建积极性高、创建氛围浓厚但有明显差距的单位,命名卫生创建工作先进称号。
四、考核日程安排
1月22日上午8:30在县爱卫办集中,对考核组成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时考核组成员开始对创建卫生单位进行检查。
五、纪律要求
1、考核组要严明纪律,严格考核,认真负责。各组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指出,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
2、考核组轻车简从,被查单位由一名熟悉情况的同志引导,不干扰、不影响被考核单位的工作。
太和县爱卫会
2015年元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