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合管委〔2015〕1号
关于印发《太和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
补偿方案(2015版)》的通知
县新农合管委会成员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2015年度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的通知》(卫农秘〔2014〕484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 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的通知》(卫农秘〔2014〕154号)精神,结合《太和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4版)》,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太和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5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5日
太和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