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通知
太卫农合〔2015〕159号
各定点医疗单位、新农合经办机构:
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受益面,提高资金使用率,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执行情况、大病保险基金使用进度及测算数据,现将我县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5000元调整为13000元。
自2015年9月1日以后出院的患者,按此起付线计算大病保险报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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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8日
抄送:国元农业保险有限公司太和县支公司